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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學生競賽 | 2021-05-17 | 點閱數: 657
說明:  
一、 依據本市觀音國小 110 年 5 月 11 日觀小學字第 1100003066 號 函辦理。
二、 參賽資格:桃園市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110 年度在學學生。
三、 參賽組別:低年級、三、四、五、六年級,共五組。
四、 為提升本市國小學生能源知能及創意、鼓勵擴大參與,請市內國民小學 24 班規模以上者每校至少提供作品 1 件;未達 24 班規模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五、 實施辦法詳如附件,或請逕洽觀音國小聯絡人:張凱甯組長 ,電話: 4732009 分機 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