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 115 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初賽業已評審完畢,晉級決賽名單及評審建議表如附件。 |
| 三、 | 決賽簡報順序以抽籤方式產生,時間、地點及抽籤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時間: 115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00 。 |
| (二) | 地點:石門國中篤行樓 3F 階梯教室。 |
| (三) | 晉級決賽之學校可派一位教師代表自行抽籤,請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當日 9 : 30 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抽籤結果於當日 17 : 00 前公告。 |
| 四、 | 決賽注意事項 |
| (一) | 報到時間: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12:40~13:20 ,未準時到者視同放棄競賽資格。若報到時部分參賽學生因故無法到場,請提供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
| (二) | 請參賽選手攜帶學生證或含照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進行身分驗證。 |
| (三) | 比賽時間及地點: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13:30 假石門國中舉行。 |
| (四) | 比賽時間每隊口頭報告 10 分鐘,評審詢答 10 分鐘,口頭報告及評審詢答時,於第 9 分鐘響鈴一次,第 10 分鐘響鈴二次按鈴結束,請務必掌握時間。 |
| (五) | 場地提供觸屏(PERSONA)、筆電,筆電作業系統為 Windows10(含以上),簡報軟體 MS Office 2016(含以上),影音軟體 Media Player 、 VLC 。各參賽隊伍得自備電腦,會場提供 HDMI 線,但不提供網路服務,如需網路,請自行準備。 |
| (六) | 參賽隊伍需自行讀取簡報檔案,若攜帶式存取裝置故障、檔案錯誤、連結失效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需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於賽前確認清楚。 |
| (七) | 報告時請至少派 1 名指導老師出席,所有參賽者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研究內容摘要,形式不拘,再由評審委員指定參賽學生問答,或必要時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 |
| (八) | 未盡事項請參酌「115 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專題研究比賽實施計畫」。 |
| (九) | 檢附本次競賽相關資料如附件。 |
| 五、 | 本市公立學校參加決賽之出席人員(含學生),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教師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國立及私立學校教師則請學校本權責自行核處。 |
| 六、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石門國中教務處高桂懷主任(03-4713610 轉 210)、黃舒苑組長(03-4713610 轉 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