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 賽」決賽之指定曲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3 年 7 月 1 日藝演字第 1130001992 號函辦理。
二、旨案指定曲經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後,調整修正詳如附 件紅色標記處;其中團體項目管樂合奏高中職第 2 首因曲譜 無法購得,更換為「By the Rivers Edge」。參賽者可逕 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Music /default.asp 查詢。
三、旨揭決賽指定曲目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 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