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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22-12-30 | 點閱數: 132

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進而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請貴校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 月 31 日止,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附件 1 之交通安全標語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

標語

團圓小酌後,請代駕回家。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開車當心路口,減速停讓再走。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喝酒騎車,死神上車。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騎車要駕照,戴好安全帽。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年紀大是塊寶,騎車路況要看好。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行車禮讓長輩,大家平安賦歸。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閃光紅燈前,先停車再向前。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看見「停」標誌,停車確認再行駛。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即日起,新舊微型電動二輪車均須掛牌。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戴安全帽。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