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宣導交通安全訊息,進而降低本市交通事故死傷情形,請貴校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同年 1 月 31 日止,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附件 1 之交通安全標語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
標語 |
團圓小酌後,請代駕回家。 |
開車當心路口,減速停讓再走。 |
喝酒騎車,死神上車。 |
騎車要駕照,戴好安全帽。 |
年紀大是塊寶,騎車路況要看好。 |
行車禮讓長輩,大家平安賦歸。 |
閃光紅燈前,先停車再向前。 |
看見「停」標誌,停車確認再行駛。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即日起,新舊微型電動二輪車均須掛牌。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戴安全帽。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