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0 月 5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94311 號函辦理。
二、 研習日期: 11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 12 月 24 日(星期六),共計兩日,每日 9 時至 16 時,課程表詳如附件。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小四樓中型會議室。
四、 研習人員: 111 學年度南區學校優先參加(中壢、平鎮、龍潭、觀音、楊梅、新屋及復興)。
五、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 12 月 14 日(三)12:00 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報名(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活動編號: E00124-221100005 及活動編號: E00124-221000009),本研習為連續課程,兩日皆需報名。
六、 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與工作人員由學校所屬權責給予公假 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影響校務下覈實補休二日(課務排代 ),不另支給加班費,核予研習時數計 12 小時。
七、 參加人員請攜帶授課年級的社會課本(若有跨年級請自行擇一)、請自備口罩及水杯,並配合入校量體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