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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10-18 | 點閱數: 159

說明:    
一、    依據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公文規定,全程參與教師及英語輔導員自研習當日起 1 年內申請補休 1 日(得公費課務排代),費用由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二、    研習日期: 111 年 10 月 29 日(六) 9:00-16:00 。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楊梅區楊心國小 2 樓圖書室。
四、    研習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111 英語領召研習計畫」。
五、    本年度研習由南區學校教師優先參加,請優先薦派英語領召及英語初任教師出席,每校不限參與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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