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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10-07 | 點閱數: 195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1 年 9 月 30 日桃教小字第 1110091338 號函續辦。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 111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至同年月 18 日(星期五)。
(二)    參加對象:
1、    持有 91 年教育部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    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台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 91 年在職期間,參加閩南語相關研習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5、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核發之台語能力中高級證書。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自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止,請填妥表件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詳如計畫),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小教務處(地址: 33847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 556 號)。
(四)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於 111 年 11 月 7 日(星期一)前, 於大竹國小網站(網址: http://www.dces.tyc.edu.tw/)公告錄取參與研習學員名單。
三、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旨揭計畫 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 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