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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志英 - 教師相關 | 2022-09-27 | 點閱數: 164

說明:    
一、    依據仁和國小 111 年 9 月 21 日仁小學字第 1110007110 號函暨桃園市教育局 111 年 8 月 25 日桃教資字第 1110077910 號函。
二、    本計畫祈能提升教師數位教學能力,發揮平板教學功效,提高學生學習助益,相關績效指標說明如下:
(一)    全市教師於三年內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與(二)研習(簡稱 A1 、 A2 研習,合計共六小時)。
(二)    各校每年 10%教師完成數位素養研習。
(三)    各校每年至少須辦理一次公開授課。
三、    本市已成立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https://asset.tyc.edu.tw )提供支援與諮詢,並於各區成立重點學校就近協助。
四、    本計畫聯絡窗口如下:桃園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設於仁和國小)電話: 03-3076626#610 邱靖琍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