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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黃國維 - 一般公告 | 2022-08-16 | 點閱數: 198
活動內容:
(一) 實施對象:以家有國小中低年級階段之家長及孩童為主,父、母共同參加優先錄取,家長場及孩童場原則至少 20 人參與,至多 30 人。
(二) 辦理日期: 111 年 9 月 4 日(星期日)及 11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六),共兩場次。
(三) 辦理地點:本市桃園國民運動中心及平鎮國民運動中心。
(四) 辦理方式:第一、二節活動辦理親子分場,家長場講座融入「工作與家庭的平衡、衝突處理與溝通技巧及情感關係的經營」等議題;兒童場活動及親子互動由職能治療師帶領。
  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查詢、海報電子檔可至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