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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7-07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7 月 1 日新北教國字第 1111238359 號函暨 110 年度北桃合作交流平臺「衛福教育組」合作議案辦理。
二、    為因應社會現實需求與前瞻未來趨勢發展、提升教學品質、促進教育發展及符應學生個別化需求之目的,為培養國小 CLIL 教師人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合作,開設國小教師 CLIL 課程進修學分班,並釋出名額提供本市國小教師申請。
三、    本案資訊摘陳如下:
(一)    上課日期(如有更動,依課前通知辦理):
1、    第一階段(基礎課程): 111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至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 111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共計 9 天。
2、    第二階段(領域課程): 111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 111 年 8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共計 9 天。
3、    第三階段(國際連結): 111 年 9 月至 112 年 1 月,計 8 小時。
4、    第四階段(雙語教學成效評估及回流階段): 112 年 1 月至 2 月,計 20 小時。
(二)    上課時間:平日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如有更動,依課前通知辦理)。
(三)    授課方式:部分實體部分遠距,依課程性質及授課教師活動規劃。
(四)    授課內容:以案例討論、問題解決導向方式為主,並得輔以課堂講述、小組演練、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小考等方式為之(上課內容依實際課表為準)。
(五)    上課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或遠距授課。
四、    符合報名資格者請於 111 年 7 月 6 日前線上填寫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MbS5qKKGS6a08dc48fHk0rIPdNLmcn3BsZpsv1nPIxrNY7w/viewform ,並請同時完成繳費。
五、    本案教師所付費用(含行政報名費、學費及代辦教材費)於第四階段訓練結束後,由本局依完訓名單發函至各國民小學,並辦理撥款作業,由學校轉匯予教師;完成本學分班之雙語教師,應協助服務學校之雙語教學及相關行政工作。
六、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