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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6-26 | 點閱數: 161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0 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 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敬請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 12 小時培訓課程,並於日後參與 6 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二年內完成三項專業回饋實踐後,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繳交相關表件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三、    取證資格如下:
(一)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 12 小時。
(二)    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課程,共 6 小時。
(三)    二年內完成三項教專實踐,如下:
1、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備課、 觀課、議課,給予對話或回饋至少一次。
2、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一次。
3、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少達一學期。
四、    取證後回饋服務事項:
(一)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二)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三)    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