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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6-26 | 點閱數: 203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12 月 15 日桃教小字第 110115016 號函暨本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111 年 6 月 8 日屋小教字第 1110003816 號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訊息摘述如下:
(一)    研習日期: 11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至 7 月 8 日(星期五),共 5 日(計 36 小時)。
(二)    本研習皆採線上課程,審查後錄取名單於 11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市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及本市新屋國小首頁公告,承辦學校新屋國小將另行通知課程連結會議代碼,俾利後續課程參與。
(三)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 5 項資格其中之一即可,且年滿 18 歲):
1、    持有 91 年教育部(或本市 97 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    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4、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 91 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5、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 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 72 小時以上證明者。
三、    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 327 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 196 號,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    請各校惠允核予有課務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五、    研習採線上直播授課,參與人員務必同步線上參與,線上點名未到及未即時繳交線上作業,無法給予時數,學員不得異議。
六、    檢附本市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線上認證計畫( 7 月場) 1 份或請至本局( 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