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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志英 - 教師相關 | 2022-06-10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6 月 6 日桃教資字第 1110050663 號函。
二、    為鼓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新科技實施數位教學與學習模式,進行特定學科或跨域教學模式設計,並分享推動成果,爰辦理本活動,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    徵件方式:
1、    電子檔上傳:請於 111 年 9 月 14 日至 111 年 9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止將繳件資料上傳至表單(https://forms.gle/6HF6wtfUnQgbsQXQ9)。
2、    正本寄送:請於 111 年 9 月 28 日前(郵戳為憑)將「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報名表」及「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著作權 授權同意書」(正本),寄至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 C130 (收件人:教育部數位 學習輔導計畫(東區),地址: 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二)    繳件資料:
1、    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報名表。
2、    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徵選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3、    數位學習工作坊 (一 )和數位學習工作坊 (二 )研習證明 (新科技組不需研習證明)。
4、    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教案。
5、    數位學習推動優良教學案例課程影片電子檔。
(三)    參與對象及資格:
1、    國中、國小及高中教師,可採個人或團隊參加,團隊人數上限為 4 人。
2、    本次優良教學案例徵選活動,每位教師限報名 1 件。
3、    除報名新科技組外,每位教師均須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共 6 小時研習。
(四)    徵件組別(共分 3 組):
1、    自主學習組: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及自主學習策略之教學模式,實施有助於學生進行自主、合作等學習活動,提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與學習成效。
2、    PBL 學習組:跨學習領域,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及數位工具與資源,實施專題導向學習,以解決真實生活中的問題,引發學生探究動機,提升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溝通協調及自主學習等能力與學習成效。
3、    新科技組:使用新科技及數位工具與資源,實施互動情境之探索、體驗與沉浸學習及自主學習,提升學生新科技認知、創新思維及自主學習能力與學習成效。
三、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