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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鄧文美 - 疫情期間 | 2022-05-24 | 點閱數: 1154

有下列情形學生,勿參加 111.09.06 本校疫苗接種,建議於結束相關措施且無疑似 COVID-19 感染症狀後,再行接種。

1.COVID-19 確診者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 3 個月後,再接種 COVID-19 疫苗

2.學生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防疫情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