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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志英 - 教師相關 | 2022-04-19 | 點閱數: 53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 111 年度智慧學校數位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屬競爭型計畫,鼓勵各校以常態性及系統化運用資通訊設備系統輔助教學,發展智慧學習教室創新教學模式。主要補助項目為觸控液晶顯示器(含開合式黑(白)板),另得視建置智慧學校或數位學堂之實際規劃提出軟硬體設備需求(平板電腦與充電車除外)。
三、    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    申請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申請日期: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 111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將申請計畫書 1 份紙本(含申請書及附件電子檔光碟 pdf 及 word 檔各 1 份),函報本局辦理。
(三)    計畫審查:本局將依所提計畫內容進行審查,再視審查結果核定補助學校校數及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