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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2-04-15 | 點閱數: 41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及 111 年 4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3149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訊息擇要如下:
(一)    服務期程: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二)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以及退休教師,並具有良好體能。
(三)    遴選標準:
1、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    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5、    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為個人服務及以多所學校為原則,須有良好體能及獨立作業能力。
(四)    遴選方式:
1、    第 1 階段:書面審查,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未達 80 分者不進入第 2 階段面談。
2、    第 2 階段:第 1 階段書面審查成績(佔 30%);面談(佔 70%),總分 100 分,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通過第 1 階段書面審查者,始得進入第 2 階段面談。
(五)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兼任專案教師:不擔任校內導師及行政職務,國中教育階段教師校內週一不排課,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校內週一及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三、    檢附旨案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及兼任專案教師遴選簡章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