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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3-29 | 點閱數: 234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1 年推動科學教育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本市國中、國小教師進行科學教育行動研究,增進教師科學教育水準,並推動同儕團隊合作,激勵教師成長,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摘要如次:
(一)    申請類別:包含科學展覽活動研究與指導、 108 課綱及鄉土性科學教材之研發與推廣。
(二)    申請方式:
1、    各校申請計畫請檢附相關附件,並於 111 年 4 月 8 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前逕送(寄)大坡國中( A4 紙張、縱向橫書,字型為標楷體 12)。
2、    初審以口頭報告的方式辦理(口頭報告時間為 5 至 10 分鐘)。
(三)    通過審查學校請於 111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成果冊、成果電子檔光碟(含 ptt 檔)及原始支出憑證簿逕送本市大坡國民中學,並由該校辦理經費核撥核銷。
(四)    複審除書面成果及相關媒體資料外,並由各研究團隊進行成果報告,聘請評審進行評選,並擇日辦理優秀作品成果發表及教師研習。
四、    本案同意參與研習活動之教師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參與本活動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坡國中陳央才組長(電話:4768350 分機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