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 111 年 3 月 1 日府社障字第 1110050355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近用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之精神,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出版旨揭指南,並公布於 CRPD 資訊網(網址: https://crpd.sfaa.gov.tw/),路徑如下: CRPD 資訊網/首頁/宣導專區/易讀專區,俾供貴校瞭解如何將資訊轉譯成易讀資訊。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List&p=e_1&page=1&rows=15&c=K&t=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