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42
:::
學務 陳宏嘉 - 疫情期間 | 2022-03-03 | 點閱數: 531
說明:  
一、 因應本市新增 COVID-19 本土個案,請貴校(園)依本局 111 年 2 月 10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0375 號函(諒達)本權責持續加強各項防疫措施:
(一) 請貴校(園)加強向師生及家長宣導上學前後落實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異常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落實生病不上班及不上課原則。
(二) 請貴校(園)務必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及下午上課前運用耳(額)溫槍或熱顯像儀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隨時監控個人健康情形。
(三) 請學校積極運用相關資源辦理衛教宣導,強化學生及教職員工正確防疫觀念,加強運用「家庭聯絡簿」請家長如實紀錄家庭成員自主健康監測情形。
(四) 學生及教職員工於在校期間倘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異常腹瀉者等疑似症狀,請貴校(園)可先行提供快篩試劑予是類人員使用,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民眾使用 COVID-19 家用快篩試劑指引」(可至該署網站/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詢運用: https://reurl.cc/k7QMNK)辦理後續事宜。
二、 為加強檢核貴校(園)防疫措施落實情形,本局將協請聘任督學至校覆核,請貴校(園)協助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三、 另有關貴校(園)拍攝畢業團體照及個人照、室內外體育課程及運動會、校園室內外場地借用與校外教學(含戶外教育、畢業旅行、隔宿露營)等事宜仍請依本局 111 年 2 月 25 日桃教體字第 1110017614 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