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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3-03 | 點閱數: 29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3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33227 號函暨本局 111 年 2 月 11 日桃教小字第 1110010696 號函續辦。
二、    為增進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閩東語文知能,了解閩東語文課綱發展背景內容及閩東語文基礎語法,以利推展閩東語文教學,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    旨揭研習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 111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
(二)    研習方式:採視訊會議模式辦理,會議連結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tun-jzxu-afo ,預計錄取 270 人。
(三)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每校推派未來可能擔任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召集人 1 至 2 名或對閩東語文教學有興趣者。
(四)    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3 月 11 日 (星期五)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
四、    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本案核予研習當日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課務排代費用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1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向本局申請。
五、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