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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2-02-15 | 點閱數: 2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27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0631 號函辦理。
二、    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7 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
三、    教育部業辦理 2 場次宣講人員培訓研習,現規劃辦理第 3 場次培訓研習活動。本次培訓研習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教育部及教育部屬機關(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每類至多 10 人,共計 40 人。
(二)    研習時間: 111 年 3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及同年月 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共計 14 時。
(三)    研習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四)    報名方式:
1、    採自願報名,各單位亦可視業務需求薦派所屬人員,並同意公假參與,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
2、    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30 分止,逕至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dEkxf6STLQEtg9bM7 報名即可。 111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一)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    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 14 小時。
(六)    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
四、    研習聯絡資訊:曾小姐(04)2218-3812 ,許小姐(04)2218-3915 ; E-mail : nativelangauge@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