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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教師相關 | 2021-12-29 | 點閱數: 345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15 日新北教工環字第 1102389998 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及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認可作業說明」規定辦理。
三、 為提升環境教育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 5 年,期限屆滿前 3 至 6 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 5 年」,新北市以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人員為對象,利用新北市自然資源場域、特色學校之環境教育推動經驗分享、相關環境教育知能的交流等,辦理旨揭研習,使其將增能課程中的專業知識帶回學校、有效落實推廣環境教育。
四、 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 研習時間: 111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至 2 月 10 日(星期四)。
(二) 研習地點: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 2 號)。
(三) 研習對象:
1、 各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預計錄取 20 人。
2、 本研習非一般研習,故需於報名時上傳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為憑;凡報名時未上傳、且未依承辦人所定期限補寄送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一律不予錄取。
(四) 請於 11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凌晨 12 時至 11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深夜 12 時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sdec.ntpc.edu.tw/ 報名。至多錄取 70 人、每校至多錄取 1 人,錄取人員將另行以 E-mail 通知及公告於教師研習系統;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 其他說明:
1、 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按節查核出席情形、依簽到表核計研習時數。
2、 為減少資源消耗、實踐健康環保生活,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及資料袋。本研習午餐自理、但提供代訂中午餐盒。
3、 上課期間請以共乘方式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研習地點,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
(六) 簡章公告於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五、 若對本研習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電話(02)26100305 分機 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