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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1-11-23 | 點閱數: 297

說明:    
一、    為提高本市各機關(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提供各機關團體申辦客語研習班。
二、    本計畫係以客語學習為目的,研習班別包含實用客語研習班及客語認證研習班,並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有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網址: https://tychakka.tycg.gov.tw )查詢。
三、    檢附「桃園市政府 111 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