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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疫情期間 | 2021-11-08 | 點閱數: 104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39897 號函辦理。
二、 鑒於校園 110 年 9 月 22 日起開始辦理「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學生 BNT 疫苗接種」,與 10 月 1 日開始「流感疫苗接種」之時間重疊;請學校留意學生接種後情形,如有不良反應,請就學生疫苗接種後 30 日內(含接種日)發生不良反應需就醫之人數進行校安通報(未就醫者無須通報),校安通報類別如下:
(一) 主類別:疾病事件。
(二) 次類別: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三) 主要人物資料:病例類型-學生接種 COVID-19 疫苗後(30 天內),疑似發生不良反應送醫者。
三、 學生接種疫苗後兩週,請學校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體育課儘量以溫和運動為主,避免「劇烈運動」與「體育測驗」,跨校各類運動比賽項目應視情況延期,以避免意外發生。
四、 另請檢查校園內 AED 等急救設備是否正常且定期維護,並配合急救教育訓練舉辦緊急應變演習,當事故發生時,才能即時有效的啟動相關緊急救護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