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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1-11-04 | 點閱數: 59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0 月 18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93738 號函辦理。
二、    研習日期:110 年 11 月 06 日(星期六)、 11 月 13 日(星期六),共計兩日,每日 9 時至 16 時,課程表詳如附件。
三、    研習地點:
(一)    11/06(六):桃園市龜山區楓樹國小一樓大辦公室。
(二)    11/13(六):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小四樓中型會議室。
四、    研習人員:110 學年度北區學校優先參加(桃園、大溪、八德、龜山、蘆竹及大園)。
五、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 11 月 05 日(五)12:00 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報名(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活動編號:E00124-211000006)。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六、    參加人員由所屬學校權責給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理教師並得支代課鐘點,由教育局教育發展基金 110 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教育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參加人員於一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七、    參加人員請攜帶授課年級的社會課本(若有跨年級請自行擇一)、自備口罩及水杯,並配合研習會場入口量體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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