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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唐先佑 - 一般公告 | 2021-07-03 | 點閱數: 448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0 年 5 月 12 日內授移字第 1100911216 號函。
二、該部移民署近期屢獲外來人口反映,渠等更換新式統號後,相關證書或證件(如考試及格證書或醫事人員證書)需配合申請換新,造成不便。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議學生先至該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辦理統一證號換新作業,再向各該學校申請登載新式統號之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