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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達達 - 一般公告 | 2019-04-10 | 點閱數: 1191

1.參賽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

2.辦理期程:1084月至10810月。

3.辦理方式〈分二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請各校()提出融合教育計畫,由甄選小組審查計畫並選出25()

第二階段:請107年度與本(108)年度經評選獲補助學校及幼兒園公開分享融合教育實施成果(約為1520分鐘),俾供他校學習。

4.請各校()研提融合教育執行計畫,並於108510日(星期五)前函送至承辦學校宋屋國小輔導室(32443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389)

5.倘對本案有疑問,請逕洽宋屋國小劉虹君組長(聯絡電話:493-3654分機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