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3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40536 號函辦理。 |
二、 | 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 110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一)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
三、 | 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06 學區劃分表」項 下查詢。 |
四、 | 檢附花蓮縣「110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表」及學區劃分表各 1 份。 |
五、 | 如有聯繫事宜,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黃馨怡,聯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