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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1-02-25 | 點閱數: 586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1 月 15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02899 號函續辦。
二、    旨案為提升本市語文競賽成績、使客家語字音字形能更廣費的讓學生及家長接受進而學習、提升教師對培訓學生客家語字音字形的教學能力。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    辦理期程: 110 年 3 月 6 日至 5 月 16 日,每週六上午 09 : 00~12 : 00 ,總計研習時數 30 小時。(為期 10 週,詳細時間請參考課程規畫表列時間)。
(二)    參加對象:尚未參加本市客語字音字形培訓者,總計 20 人(依報名先後為序錄取,額滿為止)
1、    中小學學校教師。
2、    客語支援教師。
(三)    研習地點:新屋區大坡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 日止。
(五)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寄至大坡國小( 327 桃園市新屋區國校路 11 號)或傳真至大坡國小( 03-4760176 )。
(六)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三、    檢附旨揭推廣研習營計畫及報名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