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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唐先佑 - 獎助學金 | 2021-01-29 | 點閱數: 92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2 月 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51805 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 109 年 12 月 1 日移署移字第 10901254501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
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 109 )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 8 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 3,000 元至 1 萬 2,000 元不等。
四、報名期間預計自 110 年 2 月 18 日(星期四)至同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請將申請資料備齊後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