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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郭泰壹 - 一般公告 | 2019-04-03 | 點閱數: 1568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108 年 3 月 27 日竹育字第 1082240691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推動環境教育,鼓勵各國中、小學生參與戶外學習課程,將開放單日型戶外教學租車費補助 15 梯次,每梯次補助費用額度為 7,000 元整及過夜型戶外教學租車費補助 5 梯次,每梯次補助費用額度為 10,000 元整,超額費用請受補助單位自行負擔。
三、旨揭補助案受理國民中、小學 107 學年度下學期至 108 學年度上學期之單日型及過夜型戶外教學;單日型戶外教學課程計有 3-4 年級之【五木調查隊】、 4-5 年級之【森活木工坊】與 7-9 年級之【森林說石話】三套課程,課程費用為每人 100 元(含園區保險、課程費,免門票;不含停車費等);過夜型戶外教學計有 5-6 年級之【東眼奇兵:抗暖化大挑戰】、 6-8 年級之【FBI : 930 檔案】與 10-12 年級之【達爾文高校生】;並免費提供每梯次 2 位教師,請欲申請之學校於開放報名時間 10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9 : 00 起,至林務局台灣山林悠遊網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 https://recreation.forest.gov.tw/Education/NC?typ=3&typ_id=DYS )線上申請,逾期或額滿後將關閉系統不再受理。
四、本案錄取方式採報名順序優先制,補助名額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轄內各縣市均分,若該縣市名額從缺,將不分縣市依報名順序錄取,另單日型戶外教學保留 4 梯次及過夜型戶外教學保留 2 梯次予偏遠學校,請偏遠學校報名時,於備註欄註明「偏遠學校」,以適用偏遠學校之保留梯次(偏遠學校認定以教育部統計處 106 年度公告為準)。
五、另請錄取學校於完成戶外教學 2 週內,繳交教師及學生回饋(形式不拘,含活動心得),並將租車費用單據(抬頭為學校全銜)黏貼於學校之憑證黏存單,併附學校具名之正式領據、經費分攤表(車資超出補助金額時檢附)及學校存款帳戶函送該處,俾憑辦理核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