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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一般公告 | 2020-11-03 | 點閱數: 776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09)年第 41 週腸病毒疫情週報顯示,國內 10 月 4 日至 10 月 10 日腸病毒門急診就診達 2,404 人次,且本年度業累計 5 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均感染腸病毒 71 型。
二、為維護學生(童)健康,減少腸病毒於校園內傳播並擴散至社區,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請貴校(園)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加強學生(童)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如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等,並關懷學生健康狀況。
(二)學生(童)如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落實生病不上課,勿至公共場所活動且與家中其他幼童適度隔離,以降低交叉感染的機會。
(三)針對學生(童)常接觸的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分別確實泡製 500PPM 與 1,000PPM 之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潔消毒工作,阻絕腸病毒傳染源。
(四)倘若行政區經衛生局公告出現腸病毒 71 型檢驗陽性或年齡滿三個月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診個案,依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規定,該行政區內之國小(低年級)及幼教托育機構自衛生局公告日次日起至 12 月 31 日為止,於同一班級一週內出現二名腸病毒個案(不論腸病毒型別,含疑似)時須停課 7 日。截至本年 10 月 16 日,計有楊梅區、大溪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及龍潭區等 6 個行政區檢出腸病毒 71 型陽性個案。
(五)倘若腸病毒感染學生(童)具有腸病毒重症三大前兆病徵(如持續昏睡、持續嘔吐與肌躍型抽搐)時,應即刻送往本市 5 家腸病毒重症責任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聖保祿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敏盛綜合醫院、國軍桃園總醫院)就醫,以獲得妥善治療,降低重症發生機會。
三、有關腸病毒防治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網址: 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專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