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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黃國維 - 一般公告 | 2020-09-25 | 點閱數: 644

說明:
一、近期本市某校因未落實門禁安全管制肇生校內傷害事件,請各校確依本局 109 年 6 月 18 日桃教學字第 1090054290 號函示,持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落實宣導師生自我防護觀念。
二、有關校園門禁安全管制,請貴校確實檢討校園安全相關流程,並應落實訪客實名制控管進出及穿著訪客背心以供識別,學校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若遇問題儘速通報協處,以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三、學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持續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並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
四、請貴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相關事宜及宣導事項如下:
(一)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建立並加強校園內、外安全地圖,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二)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三)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四)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校。
(五)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