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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0-09-03 | 點閱數: 53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8 月 18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90113731E 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佩玉小姐(電話: 02-77366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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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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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參加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前項報名費,基於推廣閩南語及教育宣導之需,報名費減半收費為新臺幣二百五十元;十九歲以下考生免收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