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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0-07-14 | 點閱數: 529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7 月 1 日桃教中字第 1090056957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因實驗教育論壇辦理規模擴大,爰調整地點於國立臺灣大學集思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台北市羅斯福路 4 段 85 號 B1)。
三、本案同意貴校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參加,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http ://webitr.tycg.gov.tw8081WebITR) 報送,俾利後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