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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19-03-22 | 點閱數: 940

今(3/22)日各課照班將發放『4 月開課通知單』,請舊生拿到單子後於 3/29(五)下班前繳費, 逾期視同不參加。

新生若想參加請至教務處索取開課通知單, 若該年段名額已滿, 則排後補位置, 遇缺再補

收費事宜請班導師及課照老師協助繳費或到教務處辦理, 謝謝!

四月上課共 19 天, 4/1~4/30

4/4(四)兒童節放假

4/5(五)清明節放假

4/27(六)親職日,放學後課照班不開課

4/29(一)親職日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