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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20-06-18 | 點閱數: 650

說明:
一、依據桃教中字第 1090006959 號函,「桃園市 108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學期辦理地點、時間及參加人員
(一)辦理地點:桃園市大溪區  大溪國小
(二)辦理時間: 109 年 7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 : 00~12 : 00 。
(三)參加人員: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各國小,輔導老師或性平種子教師參加,其餘行政區國小學校請鼓勵教師參加。
三、研習報名登錄: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主辦單位:東安國小),因應疫情,人數限制 20 人。
四、請貴校派一名教師參加,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副本轉知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小組團員,協助團務團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請假原則請參閱 109 年 3 月 5 日東小總字第 1090001463 號(課務安排委請教務處協助辦理)。
六、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東安國小洪智揚老師, 4509571#511
七、檢附分區到校輔導(國小場)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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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小總字第 1090003799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