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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20-06-15 | 點閱數: 627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9 年 2 月 27 日召開「本市 109 年語文競賽第一次籌備會議」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競賽辦法請逕至本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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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項入選決賽的競賽員,點選檔案瀏覽
決賽:
(一)國小學生組、中小學教師組、社會組(以上各項目);國中學生組與高中學生組(演說、朗讀及作文項目),由各項複賽優勝選手參賽。規劃如下:
109年 9 月 19(星期六)假興國國小舉辦演說項目決賽、新明國小舉辦朗讀項目決賽、新勢國小舉辦書寫項目決賽。

備註:國小學生組、小學教師組及社會組:由各區公所負責統一報名,請勿自行上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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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終字第 1090051229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