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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一般公告 | 2019-03-14 | 點閱數: 1342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8 年度英語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訂於 108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假幸福國中與幸福國小舉行,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到時間: 108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8 時 20 分完成報到,比賽於當日上午 8 時 30 分準時開始。
(二)比賽場地:請注意各組別比賽場地,避免延誤報到時間。
1、國小朗讀組與說故事組:幸福國小(桃園市龜山區頂興路 115 巷 20 號)。
2、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幸福國中(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 100 巷 20 號)。
(三)參賽人員服裝:以高雅大方符合禮儀為準,且列為「儀態」項目評分標準評分。
(四)為尊重選手比賽及維持比賽品質,比賽現場不開放家長或師長入場參觀;比賽現場禁止拍照與攝影,由主辦單位全程錄影(含比賽過程與評審講評)。
(五)請轉知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選手,於報到時及賽前查驗學生證,未攜帶者當日中午 12 時前補證(學生證),否則取消計分,由下一位學生遞補。
(六)頒獎典禮於當日比賽完畢後,下午 1 時 30 分假幸福國小活動中心舉行,請各組參賽選手於比賽後,準時出席頒獎典禮。各組得獎選手務必出席,無故未出席者將取消其得獎禮券。
(七)停車場規劃及停車指引表(詳附件),因幸福國中與幸福國小停車場車位有限,請各校加強宣導參賽學生與家長提早出發且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比賽場地。
三、檢附 108 年英語比賽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 1 份,亦可至本市英語比賽報名網頁(http://tycenglish.tyc.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