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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陳宏嘉 - 一般公告 | 2020-04-14 | 點閱數: 648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9 年 3 月 30 日桃衛疾字第 1090031993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童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落實生病不上課,以防範傳染病源因交叉感染而造成疫情流行。
(二)加強校(園)內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
(三)以要警覺、莫恐慌;勤洗手、少接觸;多開窗、勿對立之原則共同協助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