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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呂麗貞 - 一般公告 | 2020-02-27 | 點閱數: 818
主旨: 函轉內政部移民署辦理 109 年「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暑假梯次活動,請貴校協助宣導,鼓勵符合資格之新住民家庭、社工、同儕及教育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9年 2月 14 日移署移字第 1090023933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暑假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強化新住民子女語言及文化連結,藉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接軌國際,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

為符合本活動效益,期望參與本活動之獲選者藉由主題式學習,以達成文化交流之實質目的,爰於本年度暑假梯次新增新住民子女返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至少 14天,其中應有 3天需包含與提案主題相關之主軸活動,如技藝研習、產業參訪或文化交流行程之安排,並產具相關成果。上開新增規定占甄選分數 20%,未依計畫書規定格式撰寫視為資格不符。

 

四、

另為因應中央防疫措施,本暑假梯次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旅遊疫情建議,調整補助範圍及注意事項:

 

(一)

暑假梯次報名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紅色」者,該國家或地區將不得列入本次活動中的補助範圍。

 

(二)

獲獎名單公布到成行前,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經宣布為「紅色」者,將不予補助,已獲選者將取消其獲選資格並請其繳回補助款。

 

(三)

已購買之機/船票需於宣布為紅色疫區翌日起 14日內辦理其他已支付必要費用之退費手續,其衍生之必要費用請獲選者檢據,並說明其需支付而無法退費之情形,報請本署審議,由移民署在原補助金額內酌予補助。

 

(四)

未能於前述規定時間( 14日)內辦理退費手續者,除報經移民署審核同意延後者外,其衍生之相關費用移民署不予補助。

 

五、

本活動受理報名自 109年 2月 25 日(星期二)至 109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 5 樓」(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詳細內容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ifi.immigration.gov.tw )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 02-23889393 分機 2592 石小姐、 02-25928353 分機 15 高小姐。

 

六、

檢附旨案活動簡章及相關申請表單各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