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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19-11-21 | 點閱數: 777

說明:
一、依 108 年 10 月 30 日桃教小字第 1080095428 號辦理。
二、本案課程以 108 藝術領綱轉化之實務工作坊為運作方式,訂於 109 年 2 月 6 日(四)、 2 月 7 日(五)假莊敬國小辦理。課程內容分為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組進行,每組限 30 人,參加研習者只能擇其中一組研習,不可中途換組別。
三、本案參與教師(1)各校藝術領域擔任藝術課程之非專長教師(2)各校藝術領域有興趣之教師。請至大業國小研習系統報名,報名時請留意組別,報名後請務必出席,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一)音樂教學: http://s.tyc.edu.tw/j5hkg
(二)視覺藝術教學: http://s.tyc.edu.tw/nskaj
(三)表演藝術教學: http://s.tyc.edu.tw/5ymnt
四、參與人員敬請學校准予公差假前往。本案聯絡人:藝術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陳韻如 092287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