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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19-11-14 | 點閱數: 819

說明:
一、依據:(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二)桃園市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進計劃辦理。
二、目的:(一)協助各校領域教師對十二年國教領域課程綱要的掌握與轉化知能。(二)提供學習領域召集人教學咨詢服務。(三)充實學習領域召集人教師學習社群領導、經營,協同備課、觀課、議課等專業對話領導知能。(四)協助學習領域召集人架構校本課程架構與特色課程的專業知能,充實領域課程規劃設計、自編教材、與補救教學教材協作、有效教學技巧、多元評量等專業知能。
三、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二)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領域小組(龍潭區德龍國小)(三)協辦單位:大溪區中興國小、八德區霄裡國小、大溪區美華國小、新屋區新屋國小
四、研習對象:(一)市內 24 班以上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若召集人無法參加,請推派一名教師代表參加)(二)其他有興趣教師也請學校多鼓勵參加。
五、研習日期: 108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及 108 年 12 月 7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六、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

七、報名方式:(一)請至市府教育處教師研習系統,德龍國小研習項目下報名;本研習分兩天報名,依實際參與時間核給研習時數。(二)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 11 月 17 日(日)下午 23 : 00 止(三)聯絡方式:龍潭區高原國小衛生組長(專任輔導員)劉秀琴 4717009 轉 350 。
八、經費來源: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桃園市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附則: 1.本案實施計劃及課程表請見附件一 2.請各校准予參加研習之工作人員、輔導員、研習人員請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於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發展原則下,六個月內依研習天數覈實補假。 3.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4.因校內停車格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若自行開車,請將車輛停在學校週邊,造成不便,甚感抱歉。 5.承辦學校於活動結束後彙整成果,報府給予工作認真人員四人嘉獎,四人獎狀,以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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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小教字第 108000713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