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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19-11-04 | 點閱數: 1907

請有意願參加課程的老師於11/7(四)中午前至教務處洽教學組登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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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147965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 109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三、請評估貴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之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09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為「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相關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 25 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
(一)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及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 或 4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五、檢送旨揭「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請貴校務必於 108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將上開需求及薦送表 excel(或 ods)檔及核章後之 PDF 檔逕寄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張育旗信箱(baggio@ms.tyc.edu.tw)彙整,俾利本局審查後寄至國教署憑辦,為利整體審查作業,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