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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19-11-04 | 點閱數: 597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9 年度教學卓越獎輔導計畫辦理。
二、旨揭輔導工作坊訂於 108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假東安國小(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 136 號)辦理,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並請至教師研習系統「東安國小」報名,參加者及工作人員於說明會是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覈實核給研習時數。
三、隨函檢附本市 109 年度教學卓越獎輔導計畫(含工作坊實施計畫及辦理期程一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