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42
:::
教務 林佩樺 - 教師相關 | 2019-10-29 | 點閱數: 782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8 年 1 月 29 日桃教小字第 1080008612 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8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 40 分。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三)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或品格教育承辦人,對品格教育推動有興趣的人員,每校 1 名。
三、本局同意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請於 108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中壢區林森國小)報名(本案預計錄取 60 名,額滿即提前關閉報名系統);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 4 小時研習時數。
四、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