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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張莘苡 - 資優鑑定招生 | 2026-09-07 | 點閱數: 15


敬愛的家長您好:

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賦優異學生若欲縮短修業年限,請於 11 月 15 日前,由學生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後向學校提出申請表【表一】、觀察推薦表【表二、表三】、學生前 2 學期之成績證明單。

實施計畫與相關表件,詳如附件說明,若有任何疑問, 請洽分機 612 資料組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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