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請貴校依「桃園市政府公文線上簽核作業規定」多加 利用線上簽核,以電子交換方式發文(電子文),簡化行 政流程及落實節能減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2 月 17 日府秘文字第 1130022297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公文處理效率,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線上簽核重點:凡符合「保存年限 30 年以下」、「附件 20MB 以下且可掃描」及「非密件」等條件之公文,請優先採用線上簽核辦理。
(二)電子交換發文:對外發文時,請多加利用公文電子交換 (電子文)發送,以減少紙本列印與郵寄成本,提升公文時效。
三、檢附本府原函及作業規定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