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7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50066503 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供全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資訊平臺及研習紀錄電子化等服務,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維運全教網;因應新學期將至,請貴校(園)配合辦理下列事項如下: |
| (一) | 教師資料更新: |
| 1、 | 各級學校教師之任教科目、職稱等基本資料更新及服務單位異動或轉出,請依附件第 2 點辦理;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學校可自行建置外籍教師資料,並協助其帳號申請及異動管理。 |
| 2、 | 幼兒園及臺北市教師如有服務單位異動,請參考附件第貳點(二)分別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及「臺北市教師研習網」完成資料更新,全教網每日凌晨依前開系統自動同步教師資料。 |
| 3、 | 採「教育體系身分認證服務」漫遊登入全網者,系統將依當下資料自動更新學校資訊,故請一併更新縣市教務系統以確保資料正確。 |
| (二) | 業務帳號維護:(詳見附件第參點) |
| 1、 | 每校須設[總負責人]帳號(異動須向區管中心申請),負責管理全校業務與教師帳號。 |
| 2、 | 業務帳號屬個資,不得交接或沿用。新任者應重新申請,舊帳號若不需使用,須確認課程皆為「名單確認通過」狀態,方可由校內總負責人刪除。 |
| 三、 | 檢附來文及相關附件各 1 份。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團隊,電話:(07)725-8600 ,信箱: inservice24@inservice.edu.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