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黃駿逸 電話: 03-3322101~7531 電子信箱: h10026028@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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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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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6 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 1150060649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4.pdf ) |
| 主旨: | 函轉勞動部訂定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條文及相關指導手冊,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115 年 6 月 26 日府勞檢字第 1150175407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相關資訊於本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 https://oli.tycg.gov.tw/)網頁同步公告,供查詢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