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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賴冠霖 - 一般公告 | 2026-07-06 | 點閱數: 5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黃駿逸
電話: 03-3322101~7531
電子信箱: h100260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6 日
發文字號: 桃教秘字第 1150060649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2.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3.pdf 、 376735100E_1150060649_ATTACH4.pdf )

 

主旨: 函轉勞動部訂定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條文及相關指導手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115 年 6 月 26 日府勞檢字第 1150175407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資訊於本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 https://oli.tycg.gov.tw/)網頁同步公告,供查詢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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